
吉市民發[2009]14號
關于在全市建立城鄉居民困難家庭兒童
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實施意見
(試行)
各縣(市、區)民政局、慈善會(籌備組):
隨著全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但由于現有的保障水平還相對較低,一些城鄉困難家庭的兒童患上大病后,往往給這些家庭帶來巨大災難。為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會見出席中華慈善大會代表時的講話精神和落實溫家寶總理關于“可著手研究建立兒童大病救助基金制度”的批示,充分發揮慈善事業在扶危幫困中的積極作用,配合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兒童大病醫療救助工作,認真貫徹省民政廳、省慈善總會指示精神,經研究并報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在全市建立城鄉居民困難家庭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胡錦濤總書記在會見出席2008年中華慈善大會代表時的重要講話和溫家寶總理的重要批示為指導,以幫助我市貧困重癥患兒解決醫療困難為出發點,堅持政府救助,社會撫助和家庭自救相結合的方針,充分發揮各級慈善機構在組織社會捐贈、實施慈善救助方面的優勢,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措救助基金。精心組織、完善措施、加強管理、規范操作,努力搭建城鄉居民困難家庭兒童大病慈善救助平臺,為建設和諧平安吉安,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是為困難家庭大病患兒設立的專項救助資金,是以解決個案為主要形式的救助措施,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堅持以下原則:
1.以政府現有的各項救助制度為基礎,以慈善救助為補充的原則;
2.以家庭自救和當地救助為主,各級慈善組織聯合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3.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
5. 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市戶籍14周歲以下兒童;
2.身患符合救助的重大疾;
3.城鄉低保戶或因兒童大病支出造成生活十分困難的家庭。
四、救助病種
1.惡性腫瘤(含白血。;
2.尿毒癥(腎衰竭)
3.血友;
4.腦癱;
5.經縣級人民政府研究認定應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
五、救助程序
1.由救助對象家庭向所在居(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三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必要的病歷資料,已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家庭貧困狀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2.居(村)委會進行調查和初審,認定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填寫《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申請審批表》并連同相關材料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上報的救助對象進行認真審核,對有疑問的要組織調查核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報縣級慈善會審批。
4.縣級慈善會根據救助對象的情況進行綜合審查,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進行救助,救助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萬元。
5.經縣級慈善基金救助后,患兒醫療費用仍有較大缺口,縣級慈善會可向市級慈善會提出救助申請,市級慈善會應及時研究,予以救助,救助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萬元。
6.經縣、市兩級慈善基金救助后,患兒醫療費用仍有較大缺口,市級慈善會可向省慈善總會提出救助申請,省慈善總會將適情予以支持,救助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
六、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籌集與管理
(一)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籌集
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籌集,以社會捐助資金為主,以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財政投入為補充,其來源主要包括:
1.境內外社會組織和個人定向捐贈的資金;
2.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投入的資金;
3.各級財政撥付的專項資金;
4.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5.按規定可以用于慈善救助的其他資金。
(二)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是用于城鄉困難家庭兒童大病救助的專項資金,必須建立專賬,規范管理,?顚S,不得挪作它用。
2.兒童大病慈善聯合救助的資金由縣級慈善會統籌使用。省、市確定資助的慈善基金統一撥入縣級慈善基金專賬,由縣級慈善會連同本級確定的救助資金,一并發放給救助對象家庭。
3.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要嚴格執行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制度》,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鸬幕I措、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情況都要通過張榜公布和新聞媒體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接受定向捐贈的還須將執行情況及時向捐贈方反饋,接受捐贈者監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貧困重癥患兒醫療難的問題,社會各界也廣泛關注。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會要從講政治、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重大意義,增強 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尚未成立慈善會的縣(市、區)要盡快按照有關程序成立慈善會,并解決“有人辦事和有錢辦事”的問題。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抓緊建立兒童大病救助慈 善基金,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建立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是在發揮政府各項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充分調動社會的積極性,通過慈善救助的形式為貧困重癥患兒提供的一種補充性的幫扶機制,是“民生工程”的一項新的工作任務。各地要在深入調研和充 分 論證的基礎上,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現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救助、城鄉低保、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充分發揮這些制度在救 助 貧困重癥患兒的主導作用。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和機構的聯系和溝通,密切協作,努力形成政府部門支持,慈善組織運作,有關方面配合的聯動機制,建立規范的慈善信息服務和協調平臺。要發揚慈善機構在組織社會捐贈方面的優勢,以宣傳發動為抓手,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義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對貧困重癥患兒的親切關懷;大力宣傳建立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扶貧濟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組織和個人為貧困重癥患兒奉獻愛心,使他們充分感受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3.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是為城鄉貧困重癥患兒專門設立的救助資金,各地要嚴格資金管理,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顚S。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分清輕重緩急,把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急需救助的對象身上。要規范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居(村)委會、街道(鄉鎮)和縣級慈善會審核、審批三榜公布,做到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救助對象、救助金額“四公開”,確保貧困兒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成為又一項陽光操作的民心工程。
各地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市民政局和吉安慈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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